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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6 清末日治初期媽宮班兵的伙館廟

明治28年(1895)3月26日,日本於澎湖設置「澎湖列島行政廳」。日軍利用清朝澎湖鎮總兵官署為行政廳之廳舍,由海軍少將田中綱常擔任行政長官,展開對澎湖的殖民統治。日治初期,由於辦公官廳不足,廟宇宗祠常成為被徵用作為官舍之用,也因此於明治29年(1896),日本政府已完成調查這些具有公共性質與官方色彩的廟宇、宗祠或官方廳舍,並進一步占用。例如,明治31年4月(1898)的調查資料顯示:隘門劉氏家廟作為「隘門辦務署」、赤崁龍德宮成為「澎湖島國語傳習所大赤崁分教場」、媽宮風神廟充作「媽宮辦務署」等。由清代班兵所建立的伙館廟,更是難逃此一命運。銅山館是「澎湖島郵便電信局」,海山館為「澎湖醫院」,南澳館為「媽宮警察署」,海壇館成了「媽宮警察水上分署宿舍」,提標館則作為兵器支廠。

面對館產被政府占用,這些班兵的後裔心有不甘,遂以提標館葉伯楨為首於明治33年12月(1900)聯名向政府提出歸還舊有產業之請願:「自帝國領地以來,四館皆有官而借用,民皆緘默,因思帝國政府告示煌煌,官業即歸官掌之,民業即歸有主掌之,足見政府之以德愛民,無偏無頗,有如是矣。其四館實係民業,理應歸民掌管」,望澎湖廳長高津慎能恩准將四館批還原主。四館請願者:提標董事葉伯楨、鄭教,海山董事林鵬(飛)、王玉,南澳董事王順、李燕,銅山董事林長春、陳才山。明治34年1月(1901),葉伯楨再度上書澎湖廳以「提標、海山、南澳、銅山等之四館,因為維持媽宮公學校校費,所以愿將該四館暫時献出編入作為基本財產,以便生租,應用其收入租額九分為公學校校費;一分為該四館香油費。將來公學校若有籌畫,確定他項基本財產,校費充足之際,許允將四館仍舊返還執掌管理。」

此項由日本政府提出的半強迫方式辦法,提標、海山、南澳、銅山等之四館順勢以退為進的作法,不僅為當時澎湖的現代教育做出絕大的貢獻,也為四館的產業保留日後的一線生機。從《總督府公文類纂》的資料顯示,以上四館不僅擁有龐大的房地產,其歷史沿革與組織管理等均有明確的記載,更有助於釐清清代班兵在媽宮發展的歷史。

(一)提標館
提標館的起建年月,從現存提標館碑記認為起自康熙23年(1684)。然而,1901年,提標館董事葉伯楨與鄭教請願上書提及的時間為雍正年間的1720年代。當時以澎島地處海濱,向無兵房旅館。凡泉州廈門、同安各地來澎營業及戍兵者,因念澎地瘠苦,無設旅館,故經由此地及阻風等輩,無棲身之所。於是,各前輩擬議置買民房,以為孤旅棲身之所。適有戍兵一人,於廈門天后宮請有天后金身來澎供奉,其間極其靈感,素著顯異。迨後,泉、廈之人來澎日眾,數年間嫌其廟地窄狹,邀集同鄉之人議捐巨資重建廟堂,以壯宏模,本島旅居及住居及原本籍之人共捐成。初期建廟於媽宮東甲,號曰:提標館。因其戍兵由水師提督標下派撥,其營商業者,亦賴其扶持照料,故有是名,別號曰:泉同公所,即泉屬兵民集會之所。其舊地名舊承祠,亦是奉祀天后神像,特為廈門人旅居之所,後又改舊承祠為祖承祠,以是祠為提標開始之地,是以名之。職是之故,提標館,又名泉同公所,為故名思亦乃來自泉州同安一帶的軍民商紳人事所建,而非如碑記所言係的來自漳州人士。提標館最早供奉之媽祖係來自廈門天后宮,非分香自東衛天后宮。再者,提標館的前身為「舊承祠」、「祖承祠」,蓋有承襲自廈門天后宮之意。

提標館自創建以來,興建經費約三千六百圓,其費金皆由泉、廈、同安旅居之兵民及原本籍之殷富紳商募集寄澎,所有金額,無從考聞。是時所集之金,除建廟塑神置器之外,為慶讚落成,設筵演戲之用。也因這些青待班兵伙館廟資產雄厚,故日治初期《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澎島曩年七月普度,以四館為最排場熱鬧,惟大街足與頡頑。然四館中以銅山館為巨擘,提標館次之,海山館、南澚館又次之。」或者,如元宵節的場景,媽宮流傳的俗諺有:「南澳好花燈、銅山好錦曲(南管)、提標好大燭」之說,展現各個班兵伙館廟在元宵節的特色。

在管理方法上,清代由戍兵及寄留之商民,舉二人按季輪流管理。一曰頂公(辦理提標館諸事),一曰管事(管理收支開用賬項)。每三個月,則遞換一次。另外有看館之人,如同廟祝之職,亦是三個月一更換。管事無支給薪俸,為每季給鞋錢八百文,看館月給一千文。日治初期的管理方法:仍由住居媽宮之商民,遞年舉四人辦理,管事每一人,管理三個月。館內伙房的使用方法:凡有祭祀慶典集會議事件,齊集館內。又或有由本籍渡臺往返過澎阻風之旅客,並在地失業無依之流民,均可在本籍會館內及各伙房以居之。
提標館派下的商民,在媽宮城經理會館之事,輪流掌管者計有五十二人。其餘在城不理館事,亦多在外鄉居住之泉、廈、同安之人,計有五百人上下。這五百人之中,單身到澎者有五十餘人,以祖父流傳及身居二、三世者,有四百四十餘人。由此也可以窺知清代班兵未返回原籍,逐漸在澎湖落腳生根。

提標館名下的產業,無耕種的田地,均以家屋為主,顯現這些班兵營商為業。家屋分為兩類,一曰伙房,一曰香油店。伙房者,係就泉廈一帶附近地方之人招集建置,如小會館。香油店者,為會館內各神聖香燈之用,係陸續勸捐建置所有。這些位於媽宮街區的伙房與香油店的面積兩者合計超過565坪。1901年提標館所陳列之家屋建物如左:

一 香油店四軒
一在宮內町一丁目四番戶:元把總高得意買送
一在宮內町一丁目五番戶:元把總高得意買送
一在宮內町一丁目十七番戶:高迺嘉之父高清標買送
一在宮內町二丁目土名左營街:今王耀居住之屋
一伙房:係提標館所屬小會館之意。乃廈門附屬各地之人建置,以便棲止
祖承祠:廈門城內及城外街之人共建,今中田藏忠居住。
水仙宮口伙房:泉廈同安人在媽宮為苦力者共建,現今□□□宿舍後。
新伙房:廈門石碼附近各鄉之人公建,後改名曰勸善堂。左右附屬家屋賃金,係充勸善之費。其石碼之人仍可在店內居住。(今提標館神像亦奉祀在內)
坑仔頂伙房:廈門港人公建。宮內町二丁目九十九番戶,今黃美及王武瑤之岳母居焉
三承祠:廈門罐口人公建,今李簡居住。
大伙房:鎦五店人公建,今鹽務總館。
新承祠:亦鎦五店人公建,因附近提標館該館改作警察署之時,故伙房亦被圍在內。
平安伙房:亦石碼人公建,仝上。

提標館,原建於署立澎湖醫院最東側古稱海尾崎頂,今署立澎湖醫院院長宿舍一帶。提標館所供奉之媽祖來自於廈門天后宮,故最早之名為為「舊承祠」、「祖承祠」。興建者為泉、廈、同安軍民商紳而非漳州人士,故別名泉同公所。

(二)南澳館
南澳島位處於閩廣交界之處,清代分由廣東和福建分管。明清之際,澎湖、海壇、南澳被譽為海上三山,誠天設之險。清康熙24年(1685年),清廷移廈門總兵於南澳,並派遣班兵駐防臺灣、澎湖,三年一換。康熙60年(1721)南澳鎮標撥掉澎湖者有137名。乾隆47年(1782),奉裁142名。又將金門標兵移戍安平,另撥海壇、南澳、銅山各標兵以補其數。其中,澎湖左營有南澳左營戰兵59名,守兵142名。澎湖右營則有南澳左營戰兵183名,守兵89名。澎湖左營、右營合計有南澳鎮標軍士473人。
同治7年(1868),因舉行裁兵加餉,澎湖左營餘南澳左營戰兵23名,守兵62名;澎湖右營有南澳左營戰兵66名,守兵36名。澎湖左營、右營合計餘南澳鎮標軍士187人。光緒13年冬,總兵吳宏洛興建澎湖城,就南澳館拆建總鎮衙門,並改建於舊協署西轅門外,光緒14年(1888)8月完工。此次改建,由吳宏洛代表官方出資千元,在澎之南澳潮州人共捐六百元,合計1,600元完成。
1895年臺澎改隸,馬關條約第五條規定:「中日兩國換文之後兩年內,台人得自由決定去留」。依清日合約,1897年5月8日為台灣住民去就決定日,離台灣而回大陸祖籍者台北縣1,574人、台中縣301人、台南縣4,500人,澎湖81人。在此人心不安之際,南澳館所奉祀之天上聖母,也因避兵時請回故里,部分南澳人也可能跟著返回家鄉。留住在澎湖的南澳人士,城內各伙房居住者及為商者約有四十餘人。於外鄉居住者,約有十餘人,分掌各伙房之事,合計約60人。
清末,南澳館因官方興建澎湖城而被迫拆遷,導致勢力下滑。日治初期又被占用作為「媽宮警察署」,南澳館董事王順、李燕雖然聯合其它三館試圖振衰起敝,但以時不我予。明治34年(1901),南澳館所陳列之家屋建物,並無香油店掌管生息。雖有數軒伙房,只為伙房之人於內居住,奉祀伙房神像之香火耳。現今的南澳館,更只殘餘一角斷垣殘壁。茲將日治初期南澳館名下之產業臚列如左:

新伙房:前媽宮辦務署用
鹿耳門伙房:元借賃借民屋,金質典北町一丁目劉川水之家屋,以奉祀該伙房香火也。
文倉後伙房:西町二丁目今郵便電信局後。
所內伙房:西町二丁目葉春連現住屋前東側,所內、安吉二軒聯絡。
安吉伙房:仝上。
大館伙房:光緒十四年,因建鎮署時被用無資再置,故廢置至今 (元南澳館後進)。

(三)海山館

海山館即是海壇館,為清朝來澎駐守的海壇鎮標水師班兵所建之會館,主祀天上聖母,而海山館以該營駐地海壇島上有山「海山」而得名。康熙60年(1721) 澎協左營有海壇鎮標左營撥班兵戰兵52名、守兵71名,海壇鎮標右營撥班兵戰兵22名、守兵27名,合計172名。澎協右營有海壇鎮標右營撥班兵戰兵33名、守兵46名,合計79名。海壇鎮標在澎軍士合計有251名。

乾隆47年(1782),奉裁142名。又將金門標兵移戍安平,另撥海壇、南澳、銅山各標兵以補其數澎湖右營的海壇鎮標有「海壇右營戰兵184名,守兵269名」,合計453名。道光癸卯年(1823),施公伺重修。海壇右營戌澎各隊目兵丁等428名,共捐餉銀128兩4錢正。董事海壇人劉元成,另捐餉銀20兩正。道光25年(1845)劉元成另購瓦店,以月租充為天后宮香油費用,而由住持僧勒石留念。於此同時,劉元成亦買瓦店一座,助觀音亭佛祖香油,碑石立於觀音亭廟庭前廣場。同治7年(1868),海壇右營戍守於澎湖者,戰兵59名,守兵113名,合計172名,不及乾隆、道光人數之一半。

明治31年4月(1898)的調查,海山館為「澎湖醫院」,南澳館為「媽宮警察署」,海壇館成了「媽宮警察水上分署宿舍」,海壇館項下註記奉祀忠勇侯,海山館則為天上聖母。由此可知「海山館」即是我們熟知的「海壇館」。而《總督府公文類纂》中的海壇(檀)館奉祀忠勇侯,應為《澎湖廳志》所載之昭忠祠:
「昭忠祠,在媽宮澳東南。光緒四年季冬,副將吳奇勳等創建;官兵、義勇總立一牌.每於祭祀,由武營舉行。內祀同治元年協營各標戍兵調赴臺灣勦辦戴逆案內殉難諸將弁:署左營守備蔡安邦、千總周允魁、外委周得榮、李連陞等,兵丁一百三十四名。並祀戰艦失事昭武都尉吳忠發、黃得貴、孫廣才等,暨義勇三十一名。」

然從其所附錄陣亡之兵勇姓名,水提標52人、海壇標92人、南澳標48人、閩安標1人、烽火營4人、銅山營45人,媽宮6六館合計達242人,而非上述所載之134人。這些因參與平定戴潮春之亂而殉難的官兵將士,以海壇鎮標的92人最多,復依據余光弘《媽宮的寺廟》之研究,施公祠與昭忠祠比鄰,海壇館與上述雙祠也近在咫尺,昭忠祠可能因此被認為屬於海山館的伙館之一。海壇館與施公祠、昭忠祠後來皆因澎湖醫院之興建而拆除遷建,今只餘施公祠遷移至天后宮旁,海壇館之媽祖等神像、昭忠祠之牌位均奉祀於施公祠內。

1914年《臺灣日日新報》<西瀛紀事入札幸中>的報導,媽宮海壇館充為澎湖總督府醫院事務室,澎湖醫院於明治44年(1911)後陸續改建擴充,迄大正3年(1914)規模完備,原海壇館等空間便遭閒置廢棄,又因當道路之衝,總督府遂招標拆除,最後由媽宮名人蔡梗以480元入札得中。從此則報導,海壇館充作澎湖醫院之後,似乎成為日本官方的產業,至於日方有無補償海壇館之損失不得而知。

海山館起建於何時不明,《總督府公文類纂》記載道光15年(1835),澎湖協副將詹光顯見廟貎狹小,不足以壯觀瞻、崇祭祀,且又將倒塌,由是首倡捐集福清海壇人之資金重建。從此記載,海山館最遲於乾隆年間已成立,故於道光朝已呈現頹敗倒塌之像。其次澎湖協副將有「詹功顯,同安人,道光二十年間實任」並無詹光顯之人,此應抄錄之誤。歷年來興建家屋伙館之建築費用約4,500元。清末日治初期的海壇人,在城輪流管事12人,其餘在城不理館者約有10人,在外鄉居住者有14、15人左右,合計在40人上下。

1885年清法戰爭澎湖之役,海壇館遭受重創,無力修復伙館家屋,遂將二棟家屋之地,一質與葉伯楨,一質與陳道為業。後陳道借與檢癥院應用,不期遭大風雨,該屋乃倒塌,片瓦無存。茲將海山館於日治初期所擁有之伙館家屋各伙房列左:
施公祠伙房:先是澎人士感施公餘澤,建祠崇祀。後以棟宇頹壞,香火久廢。後由鄉人獻與海壇人居住以作伙房,各神像亦借祠內奉祀香火。
海尾伙房:海壇及福清縣人建置,位於東町二丁目,土名海尾)。
粟倉口伙房:仝上。元置在本廳署內地與武倉庀連,因名之曰粟倉口。後改置於烽火館東隅,位於西町二丁目葉春連住屋之後。
安甯伙房:仝上。在烽火館西隅,位於今西町二丁目葉春連住屋之後。
東隣伙房:仝上。在海山館之東,因法人蹂躪廢作墟地。後將該地借與鐘守備朝鳳建屋,鐘守備又賣與黃記,按月仍納地租400文。
西隣伙房:仝上。在該館之東,仝前廢地。借海壇人周安弟翁阿物建屋,月納地租400文,位於宮內町二丁目九十二番戶。
安瀾館:福州閩安人建置,繼而閩安人稀少,留魏姓一人看管。而後魏姓病久乏資,乃質與葉爵之父葉流,安瀾館位於南町三丁目。

海山館即是海壇館,清法戰爭海壇館遭受重創而逐漸衰敗。日治初期,伙館更被徵用而成為澎湖醫院之醫務室。也因後裔凋零僅餘40人,當新式澎湖醫院興建後,舊海壇館甚至被官方拍賣,媽祖等神像與昭忠祠之牌位一併被遷移至施公祠內。至於《澎湖廳志》中提及的閩安鎮標,其標兵所建之閩安館名為安瀾館。安瀾館更因清末只餘魏姓一人,而後魏姓病久乏資,乃質與海壇人葉爵之父葉流,成為海壇人所擁有,成為海壇伙館之一部份。

(四)銅山館

康熙23年(1684年),清帝國於澎湖設水師協,軍士來自水師提標、南澳標、銅山標與閩安標水師整編而成。康熙60年(1721)臺灣發生朱一貴之亂之後,始定以內地水師營分兵丁輪班戍守,三年一換,以均勞逸,而兵制定焉。銅山營應撥班兵戰兵54名、守兵58名,撥換澎協左營操防戍守;銅山營撥戰兵10名、守兵13名,調防澎協右營操防戍守。乾隆47年(1782),銅山營戰兵128名,守兵149名,撥戍澎湖左營。銅山營戰兵52名,守兵102名撥戍澎湖右營。同治7年(1868),銅山營戰兵49名,守兵75名,撥戍澎湖左營;銅山營戰兵19名,守兵52名 ,換戍澎湖右營。

銅山館起建於何時無可考,然從嘉慶24年(1819)<與周守備買東坑伙房厝契爐業明書>記載,澎湖水師協標左營中軍周萬清調補來澎,因乏署辦公,自行置買瓦庴併建蓋參座計大小貳拾間,又挖鑿水井壹口,及週圍墻壁,坐在澎湖協署傍箭道場後。嘉慶24年6月,周萬清奉調內地,乃將所存瓦庴貳拾間、水井壹口恭送銅山館關聖帝君,以為殿前香油資費。銅山館諸人乃回贈紋銀參佰貳拾兩作為周萬清程儀之費。由此觀之,周萬清清為銅山附近之人,銅山館也因此獲得龐大的不動產。

附依據《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34年(1901)的調查資料,言及銅山館起建年月為道光丙申16年(1836),此時間點應為銅山館改建年代而非創建年代時期。清法戰爭後,澎湖築城,銅山被徵收店屋一座,經由龍景惇轉呈巡撫劉銘傳後,由布政使沈應奎發給銅山館執照補償損失,准其以地易地,另覓地點興建。其次,一般所熟知提標館、南澳館、海山館均奉祀天上聖母媽祖,銅山館則奉祀武聖關公。然而,銅山人興建館廟之初也是奉祀天上聖母,後別建會館崇祀武聖,乃將最初興建之銅山伙館改稱媽祖館,又名銅陵別館。因此,銅山館本來是奉祀媽祖,爾後(1836)館廟重建後改奉銅山關聖帝君,乃將舊館稱為媽祖館。媽祖館及是銅山舊館,而非銅山人另行創建媽祖館。《馬公市各里人文叢書》稱:「媽祖館的所有人在清代就已離開澎湖,並在離開澎湖之前,將媽祖館和廟產都交給銅山館管理」,則為誤解。至於余光弘稱:「二次戰後,銅山館正式和媽祖館合併,並且在民國37年(1948)擴建,改稱為銅山武聖殿」,也只是銅山館本身產業之整併。換言之:媽祖館即是銅山館,銅山館即是媽祖館,媽祖館為銅山舊館之另名。

日治初期,舊銅山籍人在媽宮為商有十六人,並專以輪流管理館廟諸事。其餘在城內居住者四、五十人,協助料裡。而在鄉居住亦有二百餘人。1895年,銅山館雖被徵用為澎湖島郵便局,神像暫奉媽祖館。然其資產雄厚,祭祀排場幾為媽宮寺廟之冠。明治40年(1907年)中元節《臺灣日日新報》<普度狀況>報導:「澎島曩年七月普度。以四館為最排場熱鬧。惟大街足與頡頑。然四館中以銅山館為巨擘。提標館次之。海山館南澚館又次之。其餘如東町之北極殿。南町北町之海靈殿、北辰宮等……。」

清末日治初期,銅山館為媽宮墟市之最,館內多住集銅山人。設有大枰壹支,以為看守人用費。外鄉菜蔬及薪草聚集館前賣買之人,由銅山館以大秤依重量抽取工費三、四厘。茲將銅山館清末日治初期之油香店與伙房爐列於下:

一看油店六軒
宮內町一丁目十二番戶一軒:今香川亭住所
仝 町一丁目九番戶一軒:今謝鵠住所
仝 町一丁目十五番戶一軒:今林武修繕時計店
仝 町一丁目十六番戶一軒:今獸肉營業人陳壬貴住宅
西町一丁目二軒:今上瀧支店
一伙房
浦源伙房:北町二丁目,今當廳署後。初在當署之界內,因建築鎮署又出資擇地移建,銅山浦源人共置。
康美伙房:與浦源伙房隔壁,建築理由仝上,銅山康美人共置。
懸鐘伙房:在西町,今葉春蓮住屋之正前面,銅山懸鐘人共置。
美山伙房:在媽祖館後,今妙心寺後進,銅山美山人共置。
銅砵伙房:在媽祖館邊西偶,銅山銅砵人共置。
銅坑伙房:仝上,銅山銅坑人共置。
又媽祖館:銅山人起建,年月無考。先為銅山館奉祀天上聖母,後別建會館崇祀武聖,乃改稱之曰媽祖館,即銅陵別館也

許玉河/20190604、20190605、20190606

提標館

 

 

 

 

南澳館

 

海山館

 

 

 

銅山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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