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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9 火燒坪靈光殿

從觀音亭現行的行事曆中所交陪的廟宇,很清楚地可以看出清代時期媽宮地區「三甲七保」的說法。「三甲七保」,顧名思義是是保甲制度的運作,三甲為媽宮社的東甲、南甲與北甲;七保則為三甲再加上紅木埕、火燒坪社、後窟潭社與西衛社,合為七保。三甲七保含蓋十座宮廟,包括闔澎宮廟有澎湖天后宮、媽宮城隍廟、澎湖觀音亭。媽宮社三甲的甲頭廟:東甲北極殿、南甲海靈殿和北甲北辰宮,以及火燒坪社的靈光殿、後窟潭社的威靈殿與西衛社的宸威殿, 紅木埕武聖廟等。

上述寺廟,有兩座為日治時期才建立,分別為北甲北辰宮與火燒坪社的靈光殿。馬公北甲北辰宮肇建於1899年,其前身為一神明會組織。庚子年(1900) <北辰宮落成碑記>言「……塑余像者僅只二十二家享爾,祀者不覺四十餘載。時未有廟堂,年年過家越宅……。」1899年(己亥),在北甲居民、媽宮郊商等合力下,於總鎮署西側卜地建廟,1900年完工。同年8月20日,獲得澎湖廳長高津慎的<廟宇建設許可報告>,該報告明確記載北辰宮主神為朱府王爺。
火燒坪社的靈光殿從其碑記記載更遲至昭和7年(1932)才興建。然而,從碑記中不難看出幾個疑點。首先,碑記云:「……迨民國廿一年壬申正月十五日,在本社「化新社一善堂」降鸞始明底蘊蓋諸靈公之由來也者,係自三百餘年前金門有朱、邱、全姓等三位學子上京赴試得中舉人,後在是年六月十三日將回鄉祭祖,不幸中途遇風遭難,三屍同飄流至本社海邊,受社民瘞玉於此,自是輒顯靈跡,濟物佑人,故受社民尊為諸靈公……」,當時處於日治時期,豈有稱民國廿一年之說法?此碑明顯為二次戰後之產物。

其次,諸靈公之由來為三百餘年前金門有朱、邱、全姓等三位學子上京赴試得中舉人,返鄉祭祖遭難,此為當時扶鸞之說法,僅能供參考。然而,火燒棚靈光殿來自有應公信仰不容置疑。第三,碑記亦云:「……而邀嘉貺遂商議建廟之舉,仍卜築乎此間,於歲次壬申年十一月初二日開工至同年十二月初九日告竣,計費一千六百餘圓,……」。一座寺廟之興建竟然費時一個月左右即可完成,令人匪夷所思。

從吳克文先生手稿〈石碑文記〉中記載,此碑記為民國52年(1963)靈光殿重修時,重建委員委託吳克文先生事後回溯昭和年間改建事蹟所撰,故而吳克文先生準做昭和7年壬申(1932)所建。靈光殿現存的匾額有昭和7年(1932)北甲弟子所敬獻的「美哉初基」,以及火燒坪社中八家弟子所敬獻之「八方垂庇」。由此觀之,靈光殿於昭和壬申年所建似乎無誤。目前廟中的頂下桌,落款年代為「昭和八年歲次癸酉季秋之月 吉置」,比之昭和7年,又晚了一年。昭和8年(1933)1月6日,火燒坪社陳全岩、徐道榮、邱生三人聯名向澎湖廳提出興建火燒坪社寺廟之申請,寺廟名為真宇殿,募集資金期間至昭和8年6月30日止。爾後,南瀛佛教會於昭和12年(1937)所做的調查,已確定當時的廟名稱為靈光殿。

日治時代公文書與現存廟方文物互相矛盾的現象,是否受制於流年座向之故,先行於昭和7年入火,再於昭和8年申請興建完工,故而有昭和8年季秋寄附之頂下桌,有待進一步的確定。

許玉河/2019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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