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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 清明幾處有新煙--澎湖的清明節

《澎湖紀略》記載:清明節,澎人俱於節之前後五日內拜墓祭祖,邀請親友,壼漿殽核絡繹於原野之間。祭畢,藉草而飲,相為勸酬,必薄暮而返。或人家有新娶子婦者,即同新婦往祭,諸女客陪焉。也因澎民貧苦節儉,逢年過節才得宴飲飽食,故除媽宮外,豬肉平日亦不得食,西嶼地區是「遇節方屠宰」,望安更是「青菜、豆腐、豬肉俱無出賣」。除了祭祀祖先,清明節也是清代澎湖官民懷柔厲鬼的節日:「每歲清明、中元、十月朔,凡三祭。先期三日,牒告城隍;至日,迎城隍位於壇上以主之.設無祀鬼神牌於下,左右排列祭物、果品、羹飯、香燭、褚帛、冥衣數百具以祭焉」。百餘年後,我們清明節的習俗略有變化,從前後五日內變為前後十日內,拜墓祭祖。《澎湖廳志》也增加了澎湖人食春餅的習俗:「其製以麵粉煎成薄片,如鍋蓋狀,而以魚肉雜菜臠切至細,實其中,參以芥醬裹之,亦名薄餅。蓋本金、廈之俗也。」除了春餅,《望安鄉志》也記載:東嶼坪村添丁娶媳當年的掃墓習俗,則是必須煮油飯來墳上祭拜先人。從清晨到黃昏的忙碌,由自家、宗祠到郊外的祖墳的奔波,都是澎湖人崇功報德的虔誠之心。

然而,最能代表澎湖人過清明的飲食非「大蛤包飯」莫屬。大蛤產於澎湖潮間帶,將大蛤挖開後填入糯米,以麻線綁好固定蒸熟,鹹中帶著甘甜堪稱人間美味。清明掃墓以「大蛤包飯」緬懷先人,祭畢食用「大蛤包飯」,再將蚌殼置於墳上。關於此項習俗,有以象徵脫穀改運的說法,有以示此墳有後人祭掃,延續香火者。其中,尤以張詠捷小姐在其《食物戀》的書寫最能觸動人心:「…員貝島的恁婆告訴我,吃過的蛤殼撒在墳上,看起來白白亮亮,留給祖先作白銀用;尖山村的水菜婆曾聽老人家講過,蛤殼撒墓頂是要留給公嬤作碗用的;而南寮村的阿緊嬸也告訴我,每年清明時,墓頂上有新蛤殼的,表示這個墳還有子孫回來相認…。」「大蛤包飯」不僅是澎湖人世代連結的橋梁,也是「吃果子拜樹頭」的人性光輝,更讓澎湖人的清明節散發著與眾不同的香氣。

一年掃祭祖墳一次,祭祀的時間點澎湖人也十分講究,有的選擇當日午時陽氣最旺的11點左右開始祭祀,期待家族能如日中天;有的選擇潮水上漲的時刻,象徵運勢蒸蒸日上。砍除銀合歡與雜草,將祖靈安歇之地清潔打掃一番;再沿著墓龜以小石子壓上墓紙,馨香一束、虔誠祝禱祈求祖先的庇佑,此刻是不同世代,不同世界的溝通與交流。雖然「清明時節雨紛紛」帶著感傷,也因春雨使得「青草池塘處處蛙」,小孩子跟隨大人四處掃墓祭祖,有得吃又有得玩,平日人煙稀少的荒涼墓塚,也在此時憑添熱鬧的氣氛。

澎湖的清明節,除了本地獨特的飲食文化與習俗,西嶼竹灣村、小門村、二崁村,在農曆三月初三日掃墓,則有其大歷史的脈絡,這與1885年法軍攻打澎湖的戰役密切相連。1992年8月竹灣吳祖籠先生參與耆老口述歷史座談會提及:「西嶼鄉竹灣村、小門村、二崁村,都在農曆三月初三日掃墓,至今已沿用一百多年,據曾祖母在五、六歲時,剛好是中法戰爭,法國海軍登陸澎湖,追擊清兵,就在清明日的前夕(4月3日),在竹灣海灘登陸,法軍追擊逃亡的清兵,放了幾槍,上岸後到處搶刧,在路上走的雞鴨豬都被搶走。當刧後餘生的百姓回來,已過了清明日,大家商量,再來就是農曆三月三日,於是決定在這一天掃墓,三月節就這樣延續下來,……」

依民俗而言,1885年4月4日為乙酉清明節(1885年農曆2月19日) 。法軍於3月31日進佔媽宮後,孤拔將軍乃派遣一個海軍步兵中隊佔領漁翁島及外垵燈塔一帶。4月4日法軍更編組游擊隊巡視澎湖全島,並在各村莊張貼告示安撫人心,澎湖因此很快平靜下來。假設法軍來到竹灣等村掃蕩殘餘清軍,竹灣等地居民驚嚇之餘逃難後再回到家鄉,可能已過陽曆4月4日清明節,而下一個節日為國曆4月17日(農曆3月初3日)的三月節,竹灣村民乃改以此節日掃墓祭祀祖先,就時間推算與歷史記載而言極為吻合,可信度頗高。藉由傳說與歷史的推敲,外國的元素又增添澎湖人清明節的文化深度。

時間的輪轉不曾停止,掃墓的地點也從郊野一座一座的墓龜,轉變為一層一層的巨塔。然而,澎湖的子民切不可遺忘「大殼包飯」的滋味,記得在清明時節為我們的先人獻上一束裊裊香煙,傳承澎湖人世代的意志。

許玉河/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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