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52
  • slider image 56
  • slider image 57
  • slider image 58
  • slider image 59
  • slider image 60
:::

0-0-0-31 教育與經濟:紫菜的採集

1895年3月23日(明治28年),日本陸軍混成支隊從龍門登陸澎湖,三天後澎湖淪陷,3月26日隨即成立「澎湖列島行政廳」以海軍少將田中綱常任廳長一職,澎湖成為日本的第一個殖民地,時間長達五十年之久。迫於通譯人員闕如的窘境,總督府便於轄下設置國語學校及國語傳習所,以培養最基層的公務人員。「澎湖島國語傳習所」是澎湖廳首座西式近代學校,創於1896年9月10日,開設位置為鄰近媽宮城隍廟的程朱祠。翌年11月9日及11月19日分別接續設立白沙島及大赤崁兩所傳習所。1898年3月23日,再設小池角及隘門傳習所,教授傳習日本語。

1898年(明治31年),臺灣總督府頒佈「臺灣公學校令」,1899年11月26日台灣總督府在澎湖成立澎湖廳媽宮公學校,即馬公國小的前身,是澎湖地區第一所公學校,其後陸續再設大赤崁公學校(1900年)、港仔公學校(1901年)、通梁公學校(1901年)、湖西公學校(1902年)。

不同於國語傳習所的經費由國家完全負擔,公學校需由學區內地方人士負擔協議費。所謂協議費,是指地方民眾討論後同意繳納的費用,項目各地不一。以明治36年澎湖廳告示第23號為例,澎湖廳轄內公學校所徵收的經費包括,協議費:園地割、戶數割、石滬金、落花生斗級金;雜收入:授業費;協議費:市場金、船戶金;基本財產收入:家屋貸下料、海苔採收料等。這些協議費收入,石滬漁獲、漁船稅金與海苔採收收入階與澎經濟活動密切相關。其中的海苔採收料,協議費徵收期間至翌年一月止,海苔即指紫菜。
澎湖紫菜採集最具規模與制度者,首推大赤崁與舊奎壁澳之鄉社。這些村落自清代以來流傳著各種採集紫菜的世俗認同。

以1919年古閑義康所做的<澎湖漁村調查>顯示:錠鉤嶼紫菜採集權的分配,北寮鄉一年、湖西一年、湖東一年、白猿坑一年,該年則由北寮鄉採收;雞善嶼紫菜採集權的分配,菓葉二年、南寮二年、後(紅)羅罩一年。以上兩座無人島的紫菜採集各需負擔公學校經費25圓。查母嶼則由良文港專屬採收,查坡嶼由菓葉專屬採收,各負擔公學校經費8圓。以上村落皆屬當時湖西公學校的學區,故紫菜採集所徵收之經費,應納入當時湖西公學校的收入之一。

其次,大赤崁紫菜的採集由龍德宮主導,並設有所謂的「空頭份」,包括鄉老、廟祝、法師、公產委員、對公產有貢獻的人都享有空頭份。依據張新芳老師的研究,大赤崁公學校於日治時期,也擁有兩份空頭份。大赤崁公學校前身是位於大赤崁東側海岸的水仙宮,1897年11月9日澎湖廳於水仙宮設置國語傳習所。當時的水仙宮已是廢廟的狀態,水仙王已移祀龍德宮內,故將水仙宮整修為上課之校舍,西側闢劃為運動場、東側為教職員宿舍,再東則有廁所。爾後,大赤崁公學校成立,校址也由水仙宮轉移至現地。也因為水仙王與龍德宮這層關係,大赤崁公學校於日治時期,也才能擁有兩份「空頭份」,也可能是大赤崁居民交付兩份的空頭份作為公學校之協議費。

澎湖傳統的海洋產業,不僅是我們安身立命的經濟來源,更是百餘年前澎湖展開現代教育時期,支撐教育經費的支柱之一。或許,力量微薄,卻點亮了一個時代的燈火。

許玉河/20190206

         

  

 

 


:::

雷達回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