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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3 文澳案牘廳

大正9年(1920)4月20日臺灣日日新報報導澎湖廳川中子安治郎廳長(1919年5月─1920年9月)欲廣設公學校分教場之消息:

第二區管文澚區內諸生徒,就學媽宮公校者,數實寥寥無幾。川中子廳長為國語普及起見,因決定以文澚及文澚底、大案山三鄉開設一分教場,教師以卒業生充之。午前,專教國語;午後,乃練習漢文。其教漢文經費,由各父兄負擔。至後窟潭、西衛、火燒坪三鄉,及東衛、山尾、宅腳嶼三鄉,亦俱計畫一同開設場所,以西衛鄉王家祖祠及宅腳嶼祖祠為最合式。而菜園、石泉、前寮三鄉亦擬同樣設立場所,亦以菜園鄉祖祠為修用。若文澚之場所,則決定修葺舊廳衙之案牘廳,為最適中云。

從該則報導,文澚及文澚底、大案山三鄉開設之分教場,預定位置是清代舊廳署的案牘廳。依據陳英豪對案牘廳的研究,清代於文澳城隍廟西側有一專祀檔案爺(案堂爺)的小祠,稱之為「案堂廳」。信眾會先參拜檔案爺後,才至城隍廟內祭祀。爾後,案堂廳舊址充當文澳警察派出所,居民才將檔案爺移進城隍廟內,奉祀於城隍廟正殿神龕最前排的正中央。報導中的「案牘廳」,就是文澳居民所認知的「案堂廳」。從清代方志的描述,城隍廟在文澳舊廳署東偏,書院則於文澳西偏,距廳治三百餘步。而信眾會先至案牘廳參拜檔案爺後,才至城隍廟內祭祀。則清代文澳一代的官署寺廟排列由東向西應為城隍廟、案牘廳、通判署、祖師廟與文石書院。爾後,通判署移入媽宮城內,陳英豪進一步推測「案堂廳」可能於此時也一並移入而改稱為「顯靈廟」,也就是今日馬公之陰陽堂。陰陽堂碑志記載該堂本係前清道光年間建於文澳廳署,入祀歷任在職亡故而無後嗣之廳署官吏或民間失祀之男女幽魂。至於,檔案爺為何沒有一並移入媽宮,則有待進一步文獻的發現。

日治時期,不論是公學校或分教場、分離教室,其設立之初礙於草創,教學場所難覓,多以宗祠、寺廟或清代之官署、營舍為校舍。例如,湖西公學校係購買陸軍假設兵營舊屋宇,文澳的案牘廳、西衛鄉王家祖祠、宅腳嶼祖祠(謝姓)、菜園鄉祖祠(黃姓)等充當校舍可見一斑。

其次,1920年5月14日《臺灣日日新報》有另一則報導:「媽宮公學校所轄之文澳、石泉、風櫃、宅腳嶼等地設立分離教室;小池角公學校則有竹篙灣設立分離教室。」媽宮公學校所轄之分教場並無文澳之名,媽宮公學校嵵裡分校設立於1918年4月25日,媽宮公學校石泉分教場則成立於1922年6月24日。綜合上述兩則報導與日治時期所設立之公學校歷史而言,文澳所設立的學校類型應為分離教室而非分教場。

文澳分離教室上午教授日語,下午以漢文為主的教學型態,可能在媽宮公學校石泉分教場於1922年成立後,即告裁撤。案牘廳雖已不復存在,然依舊殘存於文澳里人的記憶之中,檔案爺也持續享祀人間香煙於不墜。

許玉河/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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