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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 為爾瘋狂硓[石古]石

澎湖群島四周遍布海洋,數百年來澎湖人維持著以海為生的經濟地理性格。舉凡捕魚拾貝、採集海藻、乃至於挖掘硓[石古],皆以海洋為生產基地。

老古石也稱為硓[石古]石,是澎湖傳統常見的建材。《澎湖廳志》使用老古二字並無加上石字旁:「築牆用老古石,皆掘於內海波間。掘後復生,取之不竭。社外附近瞍園,亦用老古石周圍堆砌短垣,謂之宅者,……澎人多圍宅種菜,而南寮、東石等社,或以種柑。必有井而後可築屋……。」澎湖的民宅,早期更多以硓[石古]石為主要建材,澎湖四周廣大的潮間帶,加以海水溫暖清澈,為珊瑚的生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採集硓[石古]石,也成為一門重要的產業與謀生方式。澎湖硓[石古]最主要產區分佈於沙港與紅羅兩村之間的北方海域。

大正年間,沙港村已有近八户人家專以挖掘硓[石古]石為生。民國38年(1949),中華民國軍隊撤守台灣澎湖,先行強佔校舍、宮廟與宗祠等公共設施,爾後再撥款興建校舍,建材多以硓[石古]石為主。政府的公共建設多以硓[石古]石為主。復以農復會撥款補助農民挖水井,廣砌防風牆獎勵種植蔬莱,瓜果等經濟作物,硓[石古]石的需求龐大,價格因而上揚,吸引沙港紅羅兩村居民組織船隊競相投入此項產業。僅僅是紅羅村即有四十户人家採掘硓[石古]石,沙港村亦將近三十户人家從事此業。紅羅村因業者多,數年後珊瑚礁枯竭,於是開船跨境至沙港村北邊海岸,與沙港村民在同一海域開採硓[石古]石,兩村摩擦增加,常有糾紛發生,紛紛擾擾數年。

民國46年(1957),沙港村民以紅羅村船隊採石造成海岸坑坑洞洞,對下海捕魚之村民安全構成威脅為由,要求警察局嚴禁紅羅村民繼續採掘。平息一段時間後,紅羅村民發現沙港村民二十多艘船隻一如往常在該海域採掘硓[石古]石,紅羅村民認為以安全為理由禁止紅羅村民採石乃是藉口,兩村劍拔弩張,紅羅村民集結三十艘漁船滿載石塊、木棍等武器準備與沙港村展開海上械鬥。澎湖縣政府聞悉後,派遣民政科與警察局前往處理,該年7月雙方協議如下:在沙港村石滬沿岸附近250公尺內禁止採石,違者罰款200元以下。此項協議經雙方村長陳文瑞、洪松柏,村民代表林祖服、陳愛珠蓋章,送請地方法院與縣府備案存查。

李玉林縣長也希望民政科能在海岸設立禁止採石標誌範圍並輔導紅羅村民三年內轉業,改變採石的謀生方式。李玉林縣長甚至下令公共建設不得用硓[石古]石。然而,硓[石古]石的建材需才短時間內難以取代。民國51年(1962),建築包商也多在沙港海岸採石,沙港村民數百人前往抗議東衛包商採石破壞沙港村海岸。縣長徐詠黎乃會同議員多人與縣府相關單位前往協調,經雙方協議海岸浮石始准採集,不准以爆破或開鑿的方式挖掘硓[石古]石。

1960年代林投人歐掐自台南引進機器創立捷發號空心磚場,澎湖空心磚業崛起,空心磚也逐漸取代硓[石古]石。爾後亦有李正宏先生創立澎湖磚廠,歐掐復創建銘揚窯業等宏磚廠。延宕十餘年的採石糾紛,歷經李玉林與徐詠黎兩位縣長,也在1960年代澎湖空心磚與紅磚建材逐漸普及後,逐漸的畫下句點。

許玉河/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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