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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 抹除與掩蓋:禁說日語、禁播日歌曲的時代

日本統治臺灣澎湖近五十年的時間,文化、語言、生活與風俗都存在著日本文化的元素。例如,澎湖大大小小的宮廟,保留著許多超過50年以上的古匾文物,山陬海澨也矗立著不少的碑碣,這些文物匾額碑碣,遂留下明治、大正、昭和的年號。然而,這些日本年號有極大的比例不是被塗改為民國,就是被磨平。

民國41年(1952)11月,澎湖縣黨政軍聯席會報決定禁止民眾戴用日式軍帽,然一般民眾仍未注意,防衛部決定嚴加取締。 民國43年(1954)5月,教育廳取締日文與日語歌曲之要點包括(一)日語歌曲除無歌詞,屬於欣賞音樂以外,其他均不准在公共場合、商店播放。私人播唱亦不准用用播音器向外播送,電影院放映影片,可播送當天片內的歌曲,但不准用擴音器向外播送,更不准播送其他日本歌曲。(二)公教人員於辦公時間外,私人交談使用日語雖未明文禁止,但各機關應積極從推行國語著手,設立員工國語講習班,養成自動說國語習慣。(三)餐館菜單禁用日文。(四)利用國語注音符號代用日文(譯音),可由各縣市國語推行委員會自行辦理。 為了落實上述政策,澎湖縣宣傳會報第八次聯席會議決議如下:(一)本縣重大固定宣傳標語地址改訂飛機場及第一碼頭。(二)各地電影院應少播西洋歌曲,並嚴格取締日本歌片,每一電影院購備反共唱片50張輪流播唱。(三)各紀念節日遇有遊行時,各單位所製之三角小旗常寫有總統萬歲等重要文字,於遊行後則隨意拋擲或給小孩玩耍棄之於地,有失崇敬與宣傳意義,由防衛部、縣政府分別通知各部隊機關團體,切實注意此事。

民國45年(1956),澎湖縣政府禁止各機關學校員工、學生使用日語交談,或以日語稱呼親友;民眾補習班學生也應多加勸導,不得使用日語。各機關學校員工應利用村里民大會、民眾補習班上課時間等,講述日人侵據臺省所為暴虐之事實,以激發人民之民族意識與羞惡心。 然而,一般人民早已習慣使用日語交談乃至書寫,馬公鎮茶室更經常播送日語唱片廣招來客,除了被警告之外更諭令沒收該項物品。

政府欲去除日本文化的影響,禁止日語與歌曲,在以澎湖防衛部為主導的軍事時代在透過教育手段的推動,深入人民生活的各項層面。鐫刻明治、大正、昭和年號的碑碣與文物,應在此政策的推動下被竄改破壞。

民國50年(1961),日本政府計畫將日人在澎墳墓全部遷返日本,日本駐華大使館秘書植田修特地於3月抵澎拜訪縣長徐詠黎洽商遷移問題,並隨即赴各墓地察看,包括日治時代馬公街長三浦光次等。 位於文澳的千人塚,也應在此次的會勘後遷移。

台灣澎湖於馬關條約中割讓給日本,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波及無辜的人民,臺灣澎湖居民被迫改朝換代成為日本人。五十年後的中華民國政府,以台澎人民受日本奴化教育,要人民體悟民族意識與懷著羞恥心禁用日語,禁止接觸日本文化,全面抹除日本文化對澎湖人民的影響。箝制社會人民的枷鎖,不過是政權自卑與自大兩極的表現,否則「施琅靖台碑」文字也不會被全部磨除,孤獨的矗立於舊文石書院庭院;龍門裡正角與林投海邊的「日軍登陸紀念碑」也不會改易為「抗戰勝利紀念碑」。

我們應以史為鏡以知興替,而非掩蓋真相、竄改歷史。

許玉河/2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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