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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1 短鑱劚草入詩景

鮑復康光緒7年(1881)8月履任澎湖通判,乃於澎湖八景中另增四景命題課文石書院諸生,此四景為:「篝火宵漁,負箕晨牧,短鑱劚草,伐鼓敺魚」。此新增澎湖四景,篝火宵漁與案山漁火景緻類似;伐鼓敺魚,為典型佛教信仰的描繪,以當時澎湖的民間宗教活動來看,當指觀音亭暮鼓晨鐘、梵音繚繞而言。光緒年間的觀音亭,佛教色彩應相當濃厚,故能引起通判鮑復康的重視,增列為澎湖新景之一,藉以月課澎湖士子。

其次,負箕晨牧,短鑱劚草二者同為澎湖農業活動的書寫。清代的澎湖,依舊是有草無木,童山濯濯的自然環境。燃料缺乏,居民多挖掘草根為燃料,乃至寸草必爭,此舉卻加速地表土壤的流失。因此,禁掘草根成為清代澎湖澳社的鄉規之一。例如,雍正5年(1727)瓦硐港社之公約:「禁犁掘社北界內荒埔草根,犯者罰銀一兩五錢。如他鄉之人,犯者罰銀五錢」。禁歸禁,為求生活與生存,草根還是得掘。

陳仁和發表於《澎湖漁翁教育網》的〈掘草剉柴為三頓〉堪為經典之作:……因為每天要做很多事,又怕草被別人掘光,所以大都在凌晨兩三點就出門了,因為天還很黑,大家只好憑感覺,用手摸索。有時在田埂旁,有時在大溝邊,只要有一點點草的地方,大家就要趕快去掘,掘的草大多是蜈蚣草(狗牙根)、草棕仔(馬尼拉芝)比較多。掘草的工具是耙子和畚箕、扁擔、繩子等;掘好了一擔就要用肩膀挑回來,在自家門口附近晒乾了才能當燃料。因為草是易燃的東西,很容易就燒完了,所以經常要去掘草。有些父母不讓女孩子去上學,就是因為要在家裡幫忙掘草。

明治39年(1906),李漢如書寫澎湖農漁業以澎地磽确,多細砂及石片相混,故不能種稻。而其所耕作之農產物,亦祇地瓜、花生、高梁、麥、梯之類。而鹹風多、膏雨少,故種植甚艱難。而任勞者,男女共之。男則負犁耕鋤,女則耘耨栽種。童男則牧牛拾糞,少女則攜籠掘草。然除澎湖本島而外,雖白沙漁翁兩島,兼耕些農作物,而其餘則皆營漁業矣。晝則乘潮投網,夜則駕丹垂竿。女人乘潮落之時,攜筐赴海濱,拾蝦、蟳、贓、螺、蛤、之類。

家中沒牛的,或者為搶種搶收,男性得負犁耕鋤;為了一餐溫飽,生火煮飯,女性則攜籠掘草的景象,於民國50年代尚存。過去傳統的澎湖男女,其勞動之苦,可謂劇矣。而鮑復康也算是深知民間疾苦的父母官。

許玉河/20200608

#照片由天主教靈醫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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