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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 澎湖海「羊」

最遲於14世紀中期(1335-1340),元代已於澎湖設巡檢司,隸屬同安管轄。汪大淵《島夷志略》,提及澎湖:「島分三十有六,巨細相間,坡隴相望,乃有七澳居其間,各得其名。自泉州順風二晝夜可至。有草無木,土瘠不宜禾稻,泉人結茅為屋居之。氣候常暖,風俗仆野,人多眉壽;男女穿長布衫,繫以土布。煮海為鹽,釀秫為酒,採魚蝦螺蛤以佐食,爇牛糞以爨,漁膏為油。地產胡麻、綠豆。山羊之孳生數萬為群。家以烙毛刻角為記,晝夜不收,各遂其生育。」14世紀,澎湖是有草無木的自然環境,低矮的乾草原,山羊數萬為群,想必是一翻壯觀景象。

清初,杜臻的《澎湖臺灣紀略》卻云:「曰南天嶼(即大嶼,以其地大而在南,故曰南天。上憲以其僻遠,恐容奸,不准報墾;後又與東吉、西吉、半坪嶼、花嶼同請牧羊,亦不准。蓋慮鞭長不及,防微杜漸意也」。清代官方以鞭長莫及不准移民開墾澎湖南方諸島,牧羊也不准,進而仿效前朝虛地徙民。

現代政府,亦以西吉地處偏遠,半鼓勵半強迫西吉村民遠離自己的故土。聽聞,也有蒐購鋤頭嶼上的羊隻,讓燕鷗能到這裡築巢的構想。

回想四百年前,此地的先民不就是在此地牧羊、垂釣、耕種維持最基本的生活。他們不就是南方四島的原住民嗎?

我還滿喜歡羊群在南方四島奔馳的畫面,這讓我想起我們不畏艱辛、克苦耐勞的祖先們!

許玉河/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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