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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1 馬公要港部水源地與黃濟時家族墓碑

日治時期馬公要港部水源地有兩方墓碑,閒置於鐵線雙港仔海岸附近,此為清末日治初期黃濟時家族的墓碑。墓碑有兩方,一方為黃門陳氏,立於光緒十九年(1893)孟冬,以「承重孫黃濟時」為首,是為黃濟時的祖母。另一方為黃門鄭氏,「男克均 克昌 克正 孫猶勳」所立,時間同為光緒十九年(1893)孟冬,應為黃濟時之妻。馬公北甲黃家的墓碑何以出現於水源地,可從1909年的臺灣日日新報,有那麼一些蛛絲馬跡。

明治41年(1908) ,日人信太歌之助自東京探險澎湖島,始則發見寶石三十七種,及天然泉水一所,繼又探得媽宮之西南七哩許之花嶼,見出金銀銅礦一所中別有石炭礦,與信太歌之助同行者為黃德臣之從兄弟黃德宏,黃德宏乃力邀黃德臣出資,共同開採上述三項事業。所謂寶石,即為澎湖文石。「天然泉水一所」,為今鐵線後山的水窟地(水地)。 水場於1909年10月間落成,高六尺、四方三十尺,水力湧出量,一晝夜三石以上。

另一方面,澎湖水資源缺乏,對馬公要港部而言,能否獲得穩定的水源供給關係作戰之成敗,所以必須尋找澎湖島上所有的水源,提供要港部在戰時與平時的使用。明治43年(1910),經過各方調查之後,終於找兩三處湧泉地帶,其所在位置為:菜園鄉、鐵線尾鄉、雙頭掛鄉、石泉鄉等四鄉之間。明治44年(1911),進行菜園及雙頭掛的水源地買收作業時,澎湖遭逢三百多日的乾旱期,使得兩地的湧泉水量僅有33噸,而鐵線尾一處的湧泉量則有二十噸,故將鐵線尾一同劃入水源地,並請總督府方面盡快進行鐵線尾土地的收買,興建水道,而買收的預算則為一萬五千元。 1913年,黃德臣投入之花嶼炭礦、收羅全島寶石,及鐵線尾後山開築注水潭等事業,皆虧損累累。幸而馬公要港部此築水道之計畫,橫山廳長以黃德臣水潭為該地之衝要,乃為面斡旋,與要港部當局交涉,出面買收黃德臣之水潭。

《澎湖縣志 人物志》:「黃欽明,諱克昌,字德臣,貢生黃濟時子,同治11年生。自少篤志苦學,光緒15年考取邑庠生,越年設帳於鄉里,事親至孝,尊父志,除曾任澎湖廳採訪分校外,未嘗出仕」。父親黃濟時光緒19年(1893)赴彰化任儒學教諭,乙未之役(1895)與妻吳翠竹、二男黃克君等六人由彰化內渡廈門。

由以上觀之,此水源地土地本為黃家之產業,後來賣與馬公要港部。而黃家之墓塚應位於水源地之周遭,故墓碑才會出現於此。此兩方墓碑立於光緒19年孟冬(1893),亦為黃濟時就任彰化縣學教諭之年。因而有「誥贈宜人五代顯祖黃門陳氏佳城」與「例贈安人三代祖妣黃門鄭氏之佳城」。一般得到外命婦身份的女性,封爵等級皆從夫之官銜高低而定五品為宜人、六品為安人。

許玉河/202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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